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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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区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巩固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现就有关节日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

中秋、国庆期间,全校党员干部、教职医务员工要紧绷纪律之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餐饮浪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商务)接待;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定制酒等;严禁违规收送礼金、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代币购物券(卡)等;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或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庆典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或借学习、培训、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在为基层减负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严禁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漠视群众利益;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二、严格落实责任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当前学校已经全面开学开课,各级党组织要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从政治上看问题,严格遵守学校关于深化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的十项要求,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广大教职医务员工清廉过节、文明过节。

三、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校区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重点督办、快查快办,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从严处理、一律通报曝光,不断净化节日风气。

 

相关链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山东大学(青岛)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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