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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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五一”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区各单位:

今年五一假期正值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学校开学复学准备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节日期间,校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聚餐、不聚集、不聚会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出行带头测温、扫码、戴口罩,坚决杜绝耍特权、搞特殊。抓好疫情防控值班值守,严禁脱岗、空岗、漏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收受礼品礼金、滥发津补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租车借车、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确保廉洁过节。

二、强化监督执纪。

校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对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校区纪检监察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守住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加大对四风问题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无视纪律、顶风违纪的严惩不贷、公开曝光,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为纠治四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律保障。

三、确保信息畅通。

校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重要节点值班、报告制度,对群众反映的、舆论媒体关注的、监督检查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迅速处置并及时上报校区纪工委。

 

山东大学(青岛)纪工委

20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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